⒈ 旧称薪给。
例事不肯多做,俸禄却不少拿。
英official's salary;
⒈ 官吏的薪给。
引《韩诗外传》卷九:“田子 为相,三年归休,得金百鎰奉其母。母曰:‘子安得此金?’对曰:‘所受俸禄也。’”
《三国志·吴志·朱桓传》:“爱养吏士,赡护六亲,俸禄产业,皆与共分。”
清 王士禛 《池北偶谈·谈故三·优老》:“﹝ 康熙 ﹞二十一年 云南 平, 世缨 疏辞俸禄且乞骸骨,特赐白金三百两,驰驛回籍。”
冰心 《两个家庭》:“谁知回国以后,政府只给他一名差遣员的缺,受了一月二百块钱无功的俸禄,他已经灰了一大半的心了。”
⒈ 官吏每年或每月所受的财禄。
引《后汉书·卷六一·左雄传》:「有志操者,加其俸禄。」
宋·欧阳修〈泷冈阡表〉:「其俸禄虽薄,常不使有余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