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征税的簿册。
引《宋史·食货志上二》:“诸州税籍,録事参军按视,判官振举,形势户立别籍,通判专掌督之。”
⒈ 稽征机关针对课税对象所建立的资料。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姓名、住址、个人身分证统一编号或营利事业统一编号等,其他记载则依各税目的特性分别订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