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凶神。古代迷信说法,人死后变为“煞”,即“丧煞”。至期回丧家,称“回煞”或“归煞”。是日,家人当外出避之。
⒈ 凶神。古代迷信说法,人死后变为“煞”,即“丧煞”。至期回丧家,称“回煞”或“归煞”。是日家人当外出避之。参见“回煞”。参阅 北齐 颜之推 《颜氏家训·风操》。
引宋 俞文豹 《吹剑四录》:“避煞之説,不知出於何时。按, 唐 太常博士 吕才 《百忌历》载《丧煞损害法》,如巳日死者雄煞,四十七日回煞;十三四岁女,雌煞,出南方第三家。煞白色,男子,或姓 郑、潘、孙、陈,至二十日及二十九日两次回丧家。故世俗相承,至期必避之。”
《醒世恒言·李玉英狱中讼冤》:“焦榕 道:‘看这模样,必是触犯了神道的,被丧煞打了。’”
⒈ 民间迷信人死后变为「煞」,故称为「丧煞」。至期,回丧家,称「回煞」或「归煞」。
引《醒世恒言·卷二七·李玉英狱中讼冤》:「看这个模样,必是触犯了神道的,被丧煞打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