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错把结果当成原因。
英to reverse effect and cause; to take effect for cause;
⒈ 颠倒因果关系,把结果当作原因。
引民意 《告非难民生主义者》:“今 梁氏 谓都会发达由于资本膨胀,曾不问资本所以羣趋於都会之故,是所谓倒果为因者耳。”孙中山 《民权主义》第四讲:“如果以 美国 联邦制度就是富强的原因,那便是倒果为因。”
⒈ 在证论因果关系时,以因为果或以果为因,颠倒事物的因果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