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参酌校正。
引唐 孔颖达 《周易正义卷首·论重卦之人》:“仰观俯察,以相参正。”汤用彤 《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》第二分第十三章:“其从弟 练 于《五分律》译出时为檀越。 佛驮什 执梵, 智胜 为译, 道生、慧严 参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