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一人首唱,他人相和,互相应答。语出《诗·郑风·萚兮》:“叔兮伯兮,倡予和女。”指以诗词相酬答。犹倡随。特指夫唱妇和。一人提出主张,他人附和,以相呼应。
⒈ 一人首唱,他人相和,互相应答。
引语出《诗·郑风·萚兮》:“叔兮伯兮,倡予和女。”
《礼记·乐记》:“倡和清浊。”
孔颖达 疏:“先发声者为倡,后应声者为和。”
⒉ 指以诗词相酬答。
引宋 葛立方 《韵语阳秋》卷十五:“﹝ 陈后主 ﹞与倖臣各製歌词,极於轻荡,男女倡和,其音甚哀。”
元 张寿卿 《红梨花》第三折:“全凭着花月为媒,共佳人倡和传杯。”
清 袁枚 《随园诗话》卷二:“赵 以寒士,而留余仍住 王公 旧屋,供饔飱,彼此倡和。”
⒊ 一人提出主张,他人附和,以相呼应。
引《左传·昭公十二年》:“外内倡和为忠,率事以信为共,供养三德为善,非此三者弗当。”
杜预 注:“不相违也。”
《新唐书·宦者传下·田令孜》:“宰相 卢携 素事 令孜,每建白,必阿邑倡和。”
清 薛福成 《选举论中》:“其后上无明君,朝无是非,诸名士乃争相倡和,树朋党,然上下知畏清议, 汉 之赖以维持者数十年。”
⒋ 犹倡随。特指夫唱妇和。
引北齐 颜之推 《颜氏家训·治家》:“河 北人事,多由内政……倡和之礼,或‘尔’‘汝’之。”
⒈ 一人先歌唱,他人再随声相和。
引《礼记·乐记》:「倡和清浊。」
唐·孔颖达·正义:「先发声者为倡,后应声者为和。」
清·袁枚《随园诗话·卷二》:「赵以寒士而留余仍住王公旧屋,供其饔飧,彼此倡和。」
⒉ 一人先提议,他人再附和。
引《左传·昭公十二年》:「外内倡和为忠,率事以信为共,供养三德为善,非此三者弗当。」
《儒林外史·第四一回》:「一个封袋上写著『程仪』,一本书、一个诗卷,知县看了,知道他也和本地名士倡和。」
⒊ 比喻夫妻感情和睦,夫唱妇随。
引北齐·颜之推《颜氏家训·治家》:「河北人事,多由内政,……倡和之礼,或尔汝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