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列举。
⒉ 标志方位。
⒈ 犹列举。 南朝 宋 刘义庆 《世说新语·文学》:“乐令 善於清言,而不长於手笔。将让 河南 尹,请 潘岳 为表。 潘 云:‘可作耳,要当得君意。’ 乐 为述己所以为让。标位二百许语。
引潘 直取错综,便成名笔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