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星相家将十二支与五行四方相配,据其生克之理以推凶吉。子卯为一刑,寅巳申为二刑,丑戌未为三刑。凡逢三刑之地则凶。见《协纪辨方书·义例》。
⒈ 古代星相家将十二支与五行四方相配,据其生克之理以推凶吉。子卯为一刑,寅巳申为二刑,丑戌未为三刑。凡逢三刑之地则凶。见《协纪辨方书·义例》。
引《新唐书·吕才传》:“长平 坑降卒,非俱犯三刑; 南阳 多近亲,非俱当六合。”
《资治通鉴·唐太宗贞观十五年》引此文, 胡三省 注云:“三刑:寅刑巳,巳刑申,申刑寅;丑刑戌,戌刑未,未刑丑;子刑卯,卯刑子。”
明 谢肇淛 《五杂俎·人部二》:“禄命之説,相传始於 唐 李虚中,然三刑六合, 贞观 初已闢其説,似非起於 李 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