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管理市场的机构。
引唐 韦述 《两京新记》卷三:“市内店肆如东市之制,市署前有大衣行,杂糅货卖之所。”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三》:“两京诸市署:令一人,从六品上;丞二人,正八品上。掌财货交易,度量器物,辨其真伪轻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