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求取名声。
引唐 李翱 《岭南节度使徐公行状》:“公自陈所为不足述,假令如百姓言,乃刺吏职宜如此,何足多者,不愿以小事市名。”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宗藩·郑王直谏》:“郑王 之疏即继之,气亦甚壮,但贡諛于先,而切諫于后,似乎市名钓奇。”清 钱谦益 《吏部主事周顺昌授承德郎制》:“破藩篱厓岸之私,虚能鉴物;絶弓剑苞苴之问,廉非市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