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穿上官服,配戴饰物。
⒈ 穿上官服,配戴饰物。
引宋 文惟简 《虏廷事实·披秉》:“顷年初创臺,有 女真、契丹 之人,有为公相尚书侍郎者,从 汉 法例当披秉。”
明 陶宗仪 《辍耕录·披秉歌诀》:“天子郊祀与祭太庙日,百官陪位者皆法服。凡披秉须依歌诀次第,则免颠倒之失。歌曰:‘袜履中单黄带先,裙袍蔽膝綬绅连,方心曲领蓝腰带,玉珮丁当冠笏全。’”
⒈ 扮演古代官员和地位较高之神仙的服饰。头戴冠,腰配饰物,而手执笏板。
引元·陶宗仪《南村辍耕录·卷五·披秉歌诀》:「天子郊祀与祭太庙日,百官陪位者皆法服。凡披秉须依歌诀次第,则免颠倒之失。歌曰:『袜履中单带先,裙袍蔽膝绶绅连;方心曲领蓝腰带,玉佩了当冠笏全。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