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关于诗歌声律的术语,谓诗一联中用了与韵脚同韵的字。如五言诗以“声”、“鸣”为韵,上九字便不能用“惊”、“倾”、“平”、“荣”等字,否则就犯了大韵。
⒉ 特出的气度、情趣。
⒈ 古代关于诗歌声律的术语,谓诗一联中用了与韵脚同韵的字。如五言诗以“声”、“鸣”为韵,上九字便不能用“惊”、“倾”、“平”、“荣”等字,否则就犯了大韵。参见“八病”。
引《文镜秘府论·文笔十病得失》:“大韵:一韵以上,不得同於韵字。如以‘新’字为韵,勿復用‘邻’、‘亲’等字。”
⒉ 特出的气度、情趣。
引南朝 宋 刘义庆 《世说新语·任诞》:“襄阳 罗友 有大韵,少时多谓之痴。”